期间,海口市生态环境局、龙华区生态环境局对中核海南海原开发有限公司等16家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情况开展现场抽查。检查人员在现场出具检查意见书,向被抽查核技术利用单位相关负责人反馈发现问题,并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放射源安全保卫制度,加强应急值守,确保不发生放射源丢失、被盗和射线装置失控等辐射事故。
据悉,本次抽查采取现场检查辐射工作场所和查阅辐射工作资料形式,重点检查核技术利用环保手续、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情况、放射源(射线装置)台账、辐射防护措施等内容。同时,向被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发放《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辐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督促各单位落实辐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。
下一步,海口市、区生态环境部门将继续落实全省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求,对辖区内核技术利用单位进一步加强监管,确保全市辐射环境安全。